新都区石板滩2010年拆迁,一孩以享受独生子女两份拆迁安置,这两份是属于一孩个人的。现我依法生育二孩,请问我二孩能享受什么待遇,以后长大了住哪里,能否有住房安置。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4】65号)第七条: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已登记结婚的和双胞胎除外),可以增加一个安置人口。现生育二孩,已不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一孩“奖励”面积应与二孩面积相抵消。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