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签署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保的公司不一致 可以办随迁子女入学吗 我现在上班的地方没有购买社保 于是还在原单位购买了社保 能办随迁子女入学吗 或者可以开证明来解决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普通教育科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于非温江户籍的孩子申请在温江上公办学校的,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申请人,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积分申请。申请人在温江区办理居住证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得分不低于5分),可申请在温入学。二是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①申请人在温江区合法居住时间截至孩子入学当年4月1日满半年以上;②申请人本人或温江区用人单位在本市购买的社会保险,截止入学当年4月1日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如社保为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与温江区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保持一致);③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由居住地所在的镇(街)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成都温江教育”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办理流程。
如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拨打电话028-82764596咨询。
此复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