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想了解一下,第一次,在武侯区簇桥新苗街没有任何禁停标志,也没有任何阻碍他人通行情况下,是不是算违停!还有就是交警拖车之前是不是可以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一下.在没有收到任何信息的情况车辆被拖走,也没有留下相关的联系方式,请问一下交警有告知义务吗?还有就是第二次我的车在停车位上也被贴条150,12123上看不到交警上传照片,车上也没有罚单?这种请问是否合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一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若车辆停放地点并不是临时占道停车位(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乱停放有关规定,交通违法事实清楚,巡逻执勤工作人员首先会通过平台对违规占道停放车辆进行提醒纠正,同时向该车主推送违停驶离的相关信息,在收到违停驶离通知短信后,请在10分钟内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若超时仍未驶离,工作人员即按照非现管理规定,对违规占道停放车辆进行取证并粘贴违法停车记录告知单(或拖移)。但若车辆违法占用盲道、人行横道、网状线、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以及当日因违法乱停放已被提醒过的车辆或其它特殊情况,将不再享有十分钟违停驶离免处罚提醒。依法管理交通秩序是职责所在,不针对任何个人。若对交通违法仍有异议,核实违章后60日内可向属地人民政府或属地交警一分局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支持和理解。 以上情况于2024年2月28日10点40分、41分与您联系,但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