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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所购人才公寓兴唐悦府,变相降价销售,权益
2024-02-26 17: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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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就职于龙泉驿区的一名成都市民,享有D类人才待遇。于2022年购买了位于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平远路兴唐悦府的房产,以人才购房的方式购买。该楼盘为政府限价楼盘。该开发商在23年9月,以“1000元购买10年车位使用权”的标语吸引消费者购房,那么已经通过合规渠道正常购买车位的户主,其权益如何保障呢。之后该开发商又以“工程抵款房”等名义降价销售剩余房源,其实际售出差价高达30万。根据《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人才价格补差)其中所提及的条款——土地竞得人面向普通购房者提供的折扣、赠送等优惠,购房人才平等享受。故该房开商应退还相关差价于人才。该房开商所谓的“工程抵款房”不是指特殊房号,而是所有剩余房源都可以以“工程抵款房”的形式低价售出,请相关部门严加审查该房开商的此类做法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希望领导们能保障人才购房所享的权益!感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
回复时间:2024-02-27 10:12:1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
回复时间:2024-02-29 1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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