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小区架空层作电瓶车车库,安全隐患大!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小区架空层作电瓶车车库,安全隐患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6 11:54 已回复

王市长:您好!

      南京“2.23”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的惨剧,起火原因是电瓶车燃烧,让每一个人震惊!我立即想到我所居住的金牛区蜀西环街59号青房·尚瑞天韵小区1幢2单元地下架空层是非机动车库(开发商规划时,全都是停放自行车),里面90%以上停放的是电动自行车。里面专门安装了充电插座,东拉西扯充电的情况普遍,车库内看不到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守车库的人是一名老人。试想,一旦在深夜发生同样的电瓶车燃烧事故,瞬间就会引燃引爆车库内所有的“定时炸弹”,大火就会将整幢楼的钢筋烧软,大楼必然坍塌!可见这里面的隐患有多大!同时,小区同样存在在1楼大厅、部分楼道随意停放电瓶车的情况,物管长期不管不作为。

    强烈呼吁派官员实地调研,另外找地面设置电瓶车车库,比如:1幢旁边的商业用房。我算是在这里预警了,如果属地不作为不理不问,将来酿成惨祸,就要有人承担责任了。希望政府部门借此深刻教训,来一个电瓶车停放隐患大摸底大整治,真正地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8 08:59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调查:青房尚瑞天韵对现状车辆的管控措施,1、对非机动车库的安全全面检查、整改(于2月26日全面检查);2、小区所有单元楼栋架空层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出告知要求业主于2024年2月28日前自行停至非机动车库,若本小区内非机动车库停不下,建议可停放至居然非机动车棚内;3、物业服务中心于2024年2月29日起将对所有单元架空层停放非机动车辆视为无主车辆,将统一清理至桂花林与游泳池之间平台处临时停放(限期要求认领)。同时小区将采取三种种方案管理小区架空层非机动车,1、将1号门进门左手边靠近围栏绿化带改造为非机动车停车棚,保留乔木树木,将草地硬化,该方案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需经过专有面积及专有户数双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计划3月份开展业主表决工作;2、联系居然后面空地停车场(9、10栋后面围墙外空地)初步计划由物业进行承包,将其小区围墙打通分解小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困难问题;3、根据小区住业户反馈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和红旗连锁背后挨着围墙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将小区建筑红线规划图进行查阅该区域的确属于小区建筑红线内,同时物业联系了综合楼产权负责人核实情况,物业将持续跟进产权所属问题,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将协助小区业主收回该区域的使用权属,并投放到小区合理规划使用。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15:4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金泉街道高家社区(87500046)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