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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安置房项目兼容商业分摊土地的划拨转出让办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6 11:03 待回复

我公司在成都市某区市县建设的安置房项目,规划条件要求兼容商业,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安置房),土地供地手续已取得,为无偿划拨供地。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在申请规划竣工验收。现规自部门提出,因地块划拨供地供的是住宅用地,兼容分摊的商业用地面积部分需完成划拨转出让手续后方可进行规划验收,导致验收手续无法办理。对政策很疑惑,在项目前期报建阶段地块要求需兼容建设商服,在供地阶段规划设计方案未审定就无法分摊出商服用地面积及范围,但未取得供地手续又无法开展规划设计审查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故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局咨询,根据市局政策规定,安置房项目兼容建设的商业,分摊计算出来的商服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是在规划验收前完成办理,还是应该在规划验收完成后办理产权时补缴土地出让金,需要哪些资料,成都市是否有按这种方式完成办理的项目。在规划验收前完成安置房项目兼容商业分摊出来的土地划拨转出让办理,是否有政策文件规定,文件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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