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更改名字需要哪些证件 没有出生证明可以吗
问政四川网民:
您好!
您咨询更改姓名的内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五十四条规定,〔姓名变更范围〕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更正姓名所需资料:1、《变更、更正申请表》;2、法律依据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此可见,出生医学证明不是公民姓名变更必需材料。如有其它疑问,请您拨打我局户政中队电话(0826—5271640)或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详细咨询。
岳池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