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家在芦葭镇十里村,我家是俩兄弟,都已成家且各自都有小孩,爸妈健在,老房子是我爸妈差不多30年前修建的,现在不够住了,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分户并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
PS:我先咨询过石板凳户籍办,回复说必须要有第二套宅基地房屋才能分户,也就是必须要先申请宅基地,再分户。于是我又去咨询了芦葭镇城市更新办,回复说必须要先分户,然后才能申请宅基地。很显然,两者的回复是无解的死循环,东部新区不应该有这样矛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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