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县碧溪乡路段2022年3月初上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甲方开小车,乙方无证驾驶摩托车,乙方一直占道路中间道,甲方打喇叭,打灯时想占左车道超车,然后摩托车就直接跑到左车道跟小车剐蹭上了,造成乙方受伤,去了当地交警队后,交警员收了小车的行车记录仪磁卡后 ,要求甲方下午来办理,当地交警队跟乙方有关系(乙方亲口说的),下午甲方到交警队时发现视频大部分都没有了,只有小车撞摩托车视频,判定甲方全责。后期交警队并没有把行车记录仪磁卡还给甲方车主,而是调换了。我想咨询下这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是没有责任吗,然后交警队可以扣留车主的行车记录仪磁卡吗
网友: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队已收悉。经核实,你所反映2022年3月份的这起交通事故,我队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调查、调取行车记录仪证据证实,系因甲方违规超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处理完结后,将储存卡一并交由当事人,并无你所说的这些现象。同时,感谢你对通江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