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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绵阳城管知法犯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3 09:58 待解释

绵阳朗基香山樾12栋业主在天然气公司改管收费后,被城管不允许通气,回复说业主涉违建。在这件事情里:1.业主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限制点火通气;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以停水停电停气的方式逼迫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3.业主在问政四川留言后,绵阳涪城区执法局的回复不正面回答,顾左右而言它,留的咨询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执法局就该这样执法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3 11:15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住建委核实处置。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2月23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6 16:45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绵阳朗基香山樾12栋业主在天然气公司改管收费后,被城管不允许通气,回复说业主涉违建。在这件事情里:1.业主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限制点火通气;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以停水停电停气的方式逼迫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3.业主在问政四川留言后,绵阳涪城区执法局的回复不正面回答,顾左右而言它,留的咨询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执法局就该这样执法吗?”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收到以上投诉,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经核实,朗基香山樾小区确有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存在涉违搭建现象,前期我局针对该情况,多次、反复开展了大量走访、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小区物业、业主代表以及违建施工方进行约谈,同时我局对涉违业主下发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继续进行搭建,对已搭建部分自行进行拆除整改。但部分业主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我行我素、拒不整改,随后,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商请了相关部门对涉违业主采取了限制房屋产权登记和对违法建设场所(无人员居住、不具备生活条件)停止提供水电气等措施。另外,我局对投诉所涉问题已作正面答复,咨询电话保持畅通。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物业管理方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发现新增违规搭建及时上报,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切实通过有效措施把违法建设消减在萌芽状态。如您再次遇到类似问题,可向我局辖区中队咨询(联系电话:19113652571),我局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最后,感谢您对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6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2-26 20:52

1.未查阅朗基香山樾12栋的购房合同图纸、施工进度图,就粗暴定性违建。从合同图纸和施工进度图看,挑高阳台均在业主所购房屋框框里面(附图)。
2.九州云西湖同样对挑高阳台进行了处理,并未停气,城管解释为人员入住了,是历史遗留问题。这是典型的执法不一,执法不公。
3.咨询电话长期没人接(可查询未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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