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江县公安局各位领导您们好,咨询一下捡到身份证上交给当地公安局,公安局是否会适当地奖励一下或者表扬之类的,望答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公安机关对您拾得他人物品及时归还的行为表示充分肯定,感谢您用实际行动弘扬社会美德。根据《合江县道德模范评选办法(试行)》《“合江好人”评选办法(试行)》《合江县“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您拾得他人身份证并交还的行为未列入表彰范围。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