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是四川达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管理芯通科技大厦。并于2022年3月15日与芯通科技大厦产权方“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芯通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又于2023年12月28日经高新法院执行庭的强制执行下接收芯通科技大厦的物业管理权,再于2024年1月30日高新区成都市高新法院执行庭再次明确物业管理权及物业费、代收代缴等费用事宜。
我司已是该大厦合法的物业管理方,有权向该大厦用户收取物业管理费、代收代缴等费用,但因前物业公司的恶意阻挠,未严格执行相关法院生效判决及执行裁定,导致的我司至今未收到任何物业相关费用。我司恳请政府能为我们合法企业主持公道,给我们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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