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政府牵头组织红枫岭二期成立业主委员会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跳蹬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小区如需成立业委会可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您小区也可联系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跳蹬河街办依照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对辖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选举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感谢您对跳蹬河街办的工作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