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1日的时候我排的位置大概在211号,考试时因为红绿灯前已有三个车在我前面我到达红绿灯前时已快要变成红灯(位置在二号线,过了十字路口就可以做掉头的那个红绿灯路口),我就在斑马线外停车,等我重新启动开始继续考试时,安全员如果评判说我成绩不合格。他给我理由是时间已经5点半了,让我快点。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问题已收悉。经交警九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4年2月21日,您在青白江区红阳考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第一次考试因“在路口绿灯10秒内不起步通行”造成成绩不合格,第二次考试合格。
经我局调取考试视频核实,第一次考试时前方信号灯变为绿灯,前方车辆均已起步通过路口,您车辆起步在具备通过路口的条件下未通过路口,选择停车,阻碍了后方车辆通行,安全员采取人工评判。且安全员未对您进行催促,也未表示“已经五点半了,搞快点”。
2024年2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