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23年5月10日入职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到5月16日被迫离职,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多次沟通,被投诉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责任,为维护自身权益只好投诉。
有裁决书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江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投诉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请劳动者本人携带投诉期间劳动合同(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原件、工资银行流水、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核实劳动关系和工资金额后将做社保投诉受理登记。2024年2月26日,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您反映内容中属于区税务局核实内容:您反映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经调查核实:因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与您有劳资纠纷,该公司尚末对您做参保登记故建议向社保部门投诉。已于2024年2月23日10点29分电话联系您,向您告知了以上情况,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