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籍地是射洪农村,因读书被农转非了(旌阳区那边),我都不知道谁给我变的,现在户籍在罗江万安镇,由于户籍性质被变更,给我带来很多问题,如何才能变回?成都那边是携本人原始《土地承包证》,可以变更后再回迁。请问德阳如何处理?
我当时在射洪,有承包地和宅基地证,后来当地又认为把我们删除了,原始档案的土地承包证有我。如果这里不能办理,上管部门是谁,方便我们去沟通。
附件:成都彭州公安局的办理参考
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一、核查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大队收到姚大侠咨询后,及时电话联系了本人,经了解姚大侠(姚*)于2018年09月26日购房由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迎春路62号2单元402号 迁来罗江,现户籍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大学路69号11栋1单元5楼2号,户口属性为城镇居民。
二、处理结果:
1、根据川公传发【2017】206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城镇户籍迁移至乡中心区(代码210)、村庄(220)区域的迁移政策,(1)、迁移前城乡分类及代码为主城区(代码111)、镇中心区(代码121)特殊区域(代码123),严禁迁移。
2、根据《川办发[2017]27号》文件中第一条规定2017年及以后省内高校新录取入学、且入学时户口已迁移至高校集体户的省内农村籍学生,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2017年前已入学或毕业的省内农村籍高校学生,不能迁回原籍地。
根据以上政策的要求,您不符合迁回农村的条件。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