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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黉门公馆3单元18楼2号非法经营小旅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1 10:16 待解释

武侯区黉门街1号黉门公馆3单元18楼2号非法经营小旅馆,将两室两厅房子隔成六间房,未办理经营小旅馆的五个证件,请相关部门查处并且取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1 15:1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公安分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公安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6 16:2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房屋为自用房,房主对外出租,出租形式以短租为主,出租人对所有租住人员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申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同时出租人已向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和《消防责任书》,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法制宣讲和义务告知。华西坝派出所民警与网友做好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21日与网友联系告知,网友表示已知晓。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2-26 21:42

根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经华西坝派出所丁警官确认,该房号隔为5间房,而且住的天数大多是是七天,是按日计价收费并且提供住宿服务的,符合《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标准,非短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该房号未经许可经营旅馆业,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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