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电影院拒绝让我进场,且拒绝退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文娱 投诉】电影院拒绝让我进场,且拒绝退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0 22:38 待解释

2月16日我们在成都大悦城博纳电影院观看第二十条路演,花了1099元买的票,但是她们要求票面上写399元,但我实际上是支付了1099元!这里是因为影院准备高价卖给粉丝,想多赚钱,于是通过团票的方式提前让部分粉丝预定位置,属于倒票行为!我本人是想通过平台买票,但影院在平台会延迟开票,(直接先拉群卖)开票的时候就会已经没有座位了,所以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可是我到了现场却不让进,说我迟到了不准进,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最晚的进场时间,更何况主创嘉宾没有到那个厅里,(听工作人员说只是到了休息室,他们查了监控,不允许我看)堵门的的人给我们说的是影片播放快结束了不能进,若是影院有要求也应当提前告知,我享有知情权!票是在电影院负责人那里买的。

首先,电影票这个问题,没有事先告知我们不能进场的这个情况,并且没有关闭检票通道,把我的票已经撕了才放我进去的。我们是不知情的,而且我在他们那里花的是高价钱买的票,我还是一个学生,这是我好不容易攒到的钱,不想白白浪费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花这么多钱做这个事情。另外我从未签署过任何同意不退款的条例,影院所谓的不支持退款属于无效条约!其次,当天我们已经和影院的负责人交谈讨了,无果,其至态度很差。于是又拨打了12315以及12345到了2月19才开始处理这个事情,2月19日让我重新联系他们影院的负责人,打过去发现那个人根本不在电影院,还在老家,无法起到任何调解作用,真的很失望这种随便应付了事的态度,如果法律都不能约束他们这种行为,他们真的是无法无天了。一直以我迟到为由拒绝退款,电影城与消费者构成买卖关系,电影城作为经营者,不允许消费者退改签违反法律规定!(由于一直联系不上汤*女士,(电影院负责人,收我票钱的人)我于是找到群里一个能联系到她的女生帮我买了票,有证据。我相信这件事情一定会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委宣传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3 15:56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相关调查情况已于2024年2月23日13:30与您致电沟通,感谢您的反馈。
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宣传部
2024年2月23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2-24 22:04

???就这样了??没有解决方案吗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