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路588号紫樾锦西府一楼业主占用公共绿化面积,圈围面积之大,小区业主多次投诉,一直未解决,现多家业主效仿,希望领导依法办理,还大家一个干净有绿化的小区。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涌泉街道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樾锦西府位于温江区涌泉街道洪江路588号,由四川隆和紫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33147.5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3926.56平方米,绿化面积为9957.52,商家户数:暂未移交,入住率为:0.08%,目前由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二、反映事件及处理情况
紫樾锦西府A区位于位于温江区涌泉街道,目前小区房屋已交付使用,前期有业主反映一楼业主擅自在小区一楼侵占绿地使用的问题,我街道赓即会同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现场查勘,约谈小区开发商四川隆和紫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小区物业企业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并协同区信访、住建、规自等部门先后召开居民沟通协调会10余次,目前,相关沟通协调工作持续进行中。区住建局和我街道已责成小区物业企业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加强对小区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对一楼业主违反装修装修管理规定和装饰装修协议等行为依法依规依约制止。
经调查得知,您所居住小区开发商四川隆和紫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该小区商品房时与业主签订了《紫樾锦西府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特定空间”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了相应的权责约定。如果您对补充协议中“关于特定空间的使用约定”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存在异议,或您认为“关于特定空间的使用约定”条款侵害您合法权益,建议您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法申请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三、与来信人联系情况
2024年2月22日14时22分工作人员与来信人电话联系,将以上处理情况告知来信人,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2日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紫樾锦西府小区位于温江区涌泉街道洪江路588号,由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您反映“紫樾锦西府小区一楼业主占用公共绿化”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开发商在销售该小区商品房时,与全体业主均签订了《紫樾锦西府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毗邻空间的特定使用权。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区住建局协同区信访局、区规自局、涌泉街办组织召开居民沟通协调会10余次,对住户进行政策宣传、沟通、解释。目前,相关沟通协调工作持续进行中。
三、与投诉人沟通情况
2024年2月23日11时56分、12时19分、13时37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电话与你联系均未接通,故无法将相关情况及时告之于您。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公园城市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668708,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