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各买一套期房(分别在成都成华区、高新南区)(均为首套房),目前均签约备案状态。
问题1:婚前女方(高新南)先交房并缴纳契税(按首套房1.5%税率),婚后,男方在成华区的房还能按照首套房的税率缴纳契税吗?
问题2:婚后,女方(高新南)先按首套房缴纳契税,男方在成华区的房还能按首套房缴契税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正在协调部门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以上情况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2月21日与您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