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期间2月13日到2月17日去了成都旅游,由于是临时起意没有准备,所以就在抖音推广上找了一个导游,微信沟通九寨沟、黄龙三天两晚纯玩加一天成都市区住宿,两个大人加一个6岁小朋友一个7岁小朋友,合计费用是3920元,2月8日微信预付400元收款方成都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盾路分社;是2月12日晚上23点到达成都,之后接单导游、合同专员一直催着签合同,当我问到具体行程的时候就说不知道,需要签完合同之后再由公司出具具体行程,由于不确定行程,我就准备改变行程取消预订,接单导游各种电话、微信轰炸打苦情牌,一直磨到了差不多凌晨1点,最终处于怜悯以及考虑到遵守契约精神,就签了合同,在签合同时,合同专员给了个电子合同,说全部都是格式化条款,只看姓名和金额是否一致就好了,然后稀里糊涂的就签了,2月13日0点48分付尾款3520元,收款公司是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羊八分社;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这个是购物团,不是纯玩团。
第二天早上5点出发去黄龙,本来说好的20人以内团,最终全团29人,跟团导游开始有提到第三条会路过购物店,大家可以支持一下当地经济,还以为真的是支持当地经济呢....现在想想我真天真;2月14日晚上,跟团导游说明天一天是购物,看大家表现的时候到了,然后问了一下团友才知道被安排进了购物团,别人知道是购物团6天5晚没人费用1180元;然后我就联系接单导游,问是不是安排错团了。接单导游一直不回消息,不接电话,因为是在外地又带着两个孩子,人生地不熟的所以不敢给跟团导游起冲突;2月15日购物日,一路上经历玉石店(明显的与市场价价差十几倍,所以没买,被店员盯梢,被导游阴阳怪气的言语侮辱)、琥珀店消费1440元、药店消费340元、所谓为了司机师傅养家糊口,为了大家坐车安全的车销肉类消费450元;
复盘整个行程下来,三天两晚,第一天早上5出发,第三天晚上22点到成都散团,全程吃的住的都很差,除了景色很好,其余的纯粹是在体验苦寒生活(也算是一种体验),全程消费如下:
成都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盾路分社 400元订金
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羊八分社 3520元尾款
导游推荐雨衣雨鞋295元
导游推荐防高反红景天口服液 401元(导游一路上说高反多么多么恐怖)
导游推荐防高反高能钛400元(所谓的高反宣传站工作人员说高反对小朋友多么严重,影响发育等等)
小交通、缆车570元
松潘天之翼商行琥珀购物1440元
松潘信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谓的藏药药品购物340元
车销肉类消费450元
三天三晚旅游合计消费400+3520+295+401+400+570+1440+340+450=7816元
整体来说体验极差,全程一种受骗上当,各种被威胁,各种PUA,除了景色之外,其他体验感极差,希望省级旅游单位能重视起来规范一下旅游市场,不要浪费了天赐的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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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文体旅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旅行社已与您达成一致并退款,联系您未接听电话,无法联系上您,致使不能了解具体情况,问题无法核实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4日09时26分,与您联系,您预留的电话关机(停机、拒接等无法接通的情形),因未能联系告知您,如有不明之处请您致电(86110993)咨询。
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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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