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阳光公园学府物业以物业费为由扣押业主办证资料,此行为属于侵犯业主正常权益,且物业工作人员语言威胁如果有需要可找相关部门,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协助业主解决办证资料的问题。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物业扣留开发商给业主的办证资料”问题已收悉。经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阳光公园学府小区物业负责人反馈:目前开发商还没有开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业主可以直接到不动产中心缴纳契税和工本费然后在物业处登记。后期开发商开始办证时,物业会逐一通知业主交资料。我局已要求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不得以业主欠物业费为由扣押业主办证资料,并要求物业负责人向您做好解释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告知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