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9日与成都欧蒂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冯*承,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阳光新业2号楼4405号欧蒂尼婚礼策划/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42层4213号, 就2023年11月25日到川西举行目的地婚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定金合同,前后支付合计18400元,剩余尾款1600元。 原定在婚礼结束后一月内交付照片视频成片及素材后支付尾款,商家未按时履行交付事项,属于欺骗消费者,目前处于失联状态。除本人外,负责这场婚礼拍摄的摄影师、摄像剪辑师等也联系不上商家,并且商家也未按照定金合同或约定事项支付过他们酬劳。 上述事项均有微信聊天记录、语音电话录音、付款记录合同为证。 诉求:按照原定事宜将照片视频的成片及素材发给我方;另外,就未征询我方同意在社交平台发布我方预告照片视频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我方肖像权;以及超时两个多月未交付片子耽误到我方答谢宴等事宜,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我方保留追责追偿的权利。 此前也通过12315进行投诉,相关市场监管局并未给出处理结果就在线上结束了流程。选择目的地婚礼即旅行婚礼的人越来越多,恳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并协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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