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四川省双流县煎茶镇茶林村9组的村民,目前我正在老家修建宅基地,已经修建过半,但村上一直阻碍我方继续修建(房屋修建图片附后),目前我已经没有房屋进行居住,现在一直在租房过渡,本身我家庭也并不富裕,宅基地一直不能修建完毕就会一直造成我房租损失,恳请政府帮我尽快反馈给村上,让我在宅基地上面修建的房屋尽快完工。
村上一直认为我方户口中部分家庭成员已经迁出,不具备本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因此不允许我方继续修建,但该户口迁出本身属于村上违规操作,且已经被成都市公安局认定恢复户口(成都市公安局出具的证明附后),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户籍现均在煎茶镇茶林村,因此村上一直在故意刁难我方,导致本应该在2023年完工的房屋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工,造成我家庭一直处于租房居住的情况,损失一直也在持续,恳请政府尽快帮我协调解决。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煎茶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您房屋情况煎茶街道相关部门和茶林社区多次为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根据要求,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修建,您已在修建中,您原户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人,因您修建中超面积修建才叫停修建的,相关部门已多次为您解释政策,房屋修建不能违反政策相关规定。2.您反映村委会村上一直在故意刁难您,此问题不属实,因您子女2006年将户口迁至湖北宜昌,近期湖北公安局核实您子女系非法落户后退回原籍,户口落户后,您社群众觉得您子女户口性质有异议,不同意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协调3次,组织您社开社员大会讨论后,群众不同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是由社员大会讨论表决形成,村委会未让您缴纳任何费用,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由您所在社集体讨论表决形成,建议您尊重群众意愿或走法律程序,法律援助电话12348。
以上情况于2024年2月20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