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23年11月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非本人意愿),11月底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时,提示社保没停所以不能申请,后公司说社保及医保是12月初才能取消(涉及到扣费时间节点之类,我不太懂),后续停成功之后,我于12月提交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并通过。但没想到是次月才开始发放的,这就导致我12月的医保断掉了,而我自己现在想补缴12月的医保也补缴不了,提示“无法重复进行参保登记”。医保断缴会影响看病报销比较严重,请问这个该如何解决呢?感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我局工作人员指导下,您已缴费成功,目前问题已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21日13时35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