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长尹念红 » 小区一楼业主是否可以在自家阳台安阳光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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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小区一楼业主是否可以在自家阳台安阳光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19 04:30 待解释

尊敬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您们好,首先祝各位领导新年快乐,事事顺心如意,步步高升!我是南充市的某小区业主,我购买的房屋是小区洋房地面一层的3室2厅两卫,购房时时销售说我有3个花园,即前花园,后花园,侧花园。接房后侧花园没有了,我不计较,但小区洋房赠送的前后花园是露天的,不能遮风挡雨。想安个玻璃篷或者能蔗风挡雨的篷篷,小区物业公司不让安(物业是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找的前期物业,阳光物业公司),动不动就断业主的断水电,态度恶劣!为什么别的小区能安阳光篷,我们小区就不行,物业的执法权也非常大,多次断业主的电。我也看了一下我们省别的市县小区里面,地面一层露天的前花园或者阳台都有阳光篷或者玻璃篷,为何不能一视同仁,两面处置?我就想请问领导我提供的这些照片中的阳光篷样式是否可以安装搭个篷篷,比如玻璃篷,彩刚篷,凡布篷,只要是篷篷哪种都行,前提是不属于建筑,只是用于蔗风挡雨的篷篷,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9 11:42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0 10:5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关于违建问题已收悉,经小龙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经咨询城管部门,根据相关法规,不允许进行违建。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0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2-21 05:36

注意,不是违建,不要动不动就用违建的词语,您也可以了解一下,别的地区是如何处置的。眉山市仁寿县云溪郡小区,3栋2单元102。超出房屋主体搭建阳光棚(非雨棚),搭建材质为钢结构 且面积超大,还有多出立柱支撑,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时间:2024-02-06 09:54,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2日到现场查看。经查,美的云溪郡3栋2单元102业主搭建雨棚用于遮雨、防止高空坠物,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我局高度重视市民反映的问题,被反映业主搭建的雨棚四周未封闭,用于防漏和防止高空坠物。此搭建不影响其他业主生活及出行安全,不影响城市风貌,我局已协调物业统一风貌并加强规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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