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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城市规划道路上收取停车费,是否违法?小区物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19 03:46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首先祝各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新年快乐、新年大吉、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步步高升!我想咨询两个问题:一、关于城市规划道路上收取停车费,是否违法?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土地是国家的,是属于公共资源。已经缴纳了车船使用费,也按要求交税,其实已经为使用道路权缴纳了费用。所以再强制收取费用就是违法的了;
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约定用来出售或者出租。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关于小区物业收费中关于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费用是否合适?首先我们在购买小区房屋时,楼梯和过道是不是应该算公共附属设施,开发商是不是应该建设这些?难道我们都可以像鸟儿一样飞到自己的房间去?楼上的业主如何上楼?楼梯,楼道是属于公摊面积还是私有面积?如果属于公摊面积,为何要收私有面积的清洁相关费用?如果属于私有面积,那么物业取取了建筑面积的卫生清洁等相关费用后,物业没有给我们室内打扫卫生,我们是不是可以不交这部分的钱?购买房房时,从建筑面积中划出的公摊面积这个说,就是给一部分好面子的说法,为何还要沿用至今?目前网上关于这两类的收费不合理问题视频很多,建议领导们多去关注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9 10:07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2 16:45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调查: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驷马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经向您确认您在明婷饭店旁停车,该处有收费权限。但是关于停车收费权限管理,不在驷马桥街道办理权限内,工作人员建议您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您表示当前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暂时取消问题反映。关于您反映“关于小区物业收费中关于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费用是否合适”的问题,工作人员向您核实情况,您说您咨询的范围不属于成都区域,取消对该问题的咨询。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2月22日15:46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83373966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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