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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请户籍地派出开具合理“无犯罪证明”。
2024-02-18 16:19:55
已回复
本人于2024年2月16号申请天府通办“无犯罪证明”查询 2月17号审核结果为:线上申请被驳回,请联系户籍地派出所。 我于2月18日前往当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证明”但是被告知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必须备注曾经收到的行政处罚。 这样的结果我无法接受。根据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查询只反应本人的客观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还请领导看见,能给我个解决好这个事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回复时间:2024-02-21 17: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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