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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开发商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18 09:34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12月9日前往成都诚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的龙湖天府晴川名邸销售中心看房,售楼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遂州路1266号。出于信任以及开发商和销售的宣传承诺,于2023年12月10日向开发商交付了5万元房款,并签署认购协议等相关材料,认购该项目的3-1-801房。期间开发商销售人员并未明示、提示本人后期所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等相关文件,后续家人提醒才发现认购协议表明本人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对此本人立马提出异议,并提出需要查阅相关合同内容。但开发商销售人员却告知合同内容需要交首付签合同时线上直接打印出来才能看到,经多方游说后,其才勉强提供合同内容【合同相关条款,双方权利与义务均已拟好】。经查阅,本人及家人发现合同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内容,便马上提出异议,但开发商销售人员坚定宣称合同是住建局拟定的合同都是统一的格式,以此为由表示合同没有问题,拒绝协商合同条款内容以及重新拟定补充协议的建议,对于合同开头表明可以协商修改相关合同条款内容更是置之不理。开发商以事先修订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条款损害本人作为购房者的权益。开发商事前将官方示范文本进行添加、修改、另行起草补充协议,恶意规定众多不利于购房者的不公平合同条款。同时,强迫购房者接受所有合同条款,明确表示合同内容不得修改,违背双方自愿原则,存在强买强卖行为。在滥用格式条款和优势地位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嫌疑,严重侵害了包括本人在内的广大购房者权益。(关于格式条款提出异议的问题,有录音证据佐证,因上传限制,有需要请联系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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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8 16:1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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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5 14:3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若您认为有不合理的条款,可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若开发企业不予更改,建议谨慎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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