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长尹念红 » 请问南充出租车运营春节打表价后再加价是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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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请问南充出租车运营春节打表价后再加价是规定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16 12:17 已回复

斩不断的乡愁回不了的家乡路,正月初七上午十一点半左右在安汉广场打表大唐出租车有限公司旗下出租车到南充站,打表金额14元,车师傅(赵**)让打表金额上面3元,确实有点惊讶,因为从不知道正规营运车辆收费后还觉得钱收低了需要乘客单独加钱,我春节走过那么多城市从来没有这个现象。由于赶时间就直接付款走了,请问这个是南充特殊下文规定的还是乱收费?虽然钱不多,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感受到的是被欺压、和投诉无门的无力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6 15:59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9 15:5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南充市出租车春节打表后加价”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为有效调节春节期间出行供需关系,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鼓励驾驶员出车参营,参照《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借鉴成都、绵阳等地具体做法,经南充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商议,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春节期间每趟次在乘客自愿的情况下收取3元的“春节驾驶员服务费”。收取时间:从2024年2月10日(大年初一)零时至2024年2月17日(大年初八)24时。收取方式:在每趟次打表计价的基础上收取3元。服务费由乘客自愿支付。于2月17日14时50分向您说明了相关情况,并进行了深入沟通,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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