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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车辆损失物业不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12 09:47 已回复

2024年2月4日,我开车回到小区,监控显示车窗后挡风玻璃完好,并无出现裂痕,2024年2月日下午四点左右,我准备开车离开,发现后挡风玻璃被不明物体砸破,赶紧联系物业,物业每个月收了停车费,物管费,然后现在说车辆损失不管了,他们不负责了,喊我走保险,然后打电话报警,警察说太忙了不管,喊我自己看监控。那我自己看了两天监控,小区监控又老,看不清,没有一点有用的线索。那现在就踢皮球了,物业不管,警察不理,喊我自己走保险,那我的损失就我自己承担吗?为什么呢,又不是我的问题导致的事情发生。那我现在要求隆昌元亨新村物业赔偿我的个人损失,(一个星期了,物业不闻不问的感觉就没有发生过一样)过年了,现在走哪里都不方便,这是过好年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2 16:17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隆昌市古湖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6 16: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2月12日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月8日上午,古湖街道金华路社区工作人员与元亨新村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沟通,物业表示,2月4日下午您发现自家车后挡风玻璃有破损,随后查看了车辆停放附近监控录像,未看到停车期间有人在车辆周围活动和高空坠落物。小区物业人员与您到现场查看,车辆上方及周围也无石头等尖硬物体。您反映车辆受损之事,物业已协助配合调查,小区物业表示每月收取40元为卫生费,提供停车服务,业主缴纳的是物业费以及停车位,不是保管费,小区停车玻璃被损造成的损失,可进行报警或者报险处理。
2024年2月26日下午,古湖街道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反馈于您。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0832-399413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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