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打算去九寨沟旅游,通过“A四川品质游”导游小姐缴纳定金100元,收款商户: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盾路分社,支付单号:EJF23061616000282412849120335,因故没有成行,欲退回定金100元,导游小姐说定金长期有效,没有退回。看网上虚假信息很多,心生疑虑,今年打算去,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请帮助查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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