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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仪陇新政镇隆德超市未执行春节三倍工资规定
2024-02-09 21:16:11
已回复
超市公然违反国家规定,未执行初一到初三按三倍工资算,初四到初八按2倍工资算规定,超市提前通知员工决定2024年春节初一到初三,只给每天100元加班费,初四到初八不给加班费,克扣加班工资,按我省最低档1800元每月工资算,一月工作日为21.75天算,初一到初三每天也另应有248.25元加班工资,超市给100元远远低于国家规定!希望严惩超市这种不法行为,监督其按国家规定给与员工应有补助,我将持续关注此事,如不能解决,我将向上级反应此事,直至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2-10 11:59:2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回复时间:2024-02-22 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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