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型汽车川A314D6于2024年2月7日18时1分在东西大街032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将依法予以处罚。 我短时停放,人未下车,停车等待朋友上车。经了解得知,此路段有临时停放3分钟的柔性执法时间,但未在警告牌上告知停放超3分钟将受到处罚,认为不合理。因管理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申请撤销违停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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