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判决书来看,经公检法的okdai分期标追回来约500万,归法院所有,那未追回来的怎么办?个人追回是归个人所有吗?锦江法院已说明好分期放款给借款人的分期标是合法投资,意思谁都可以催收?谁催回来的款归谁所有?(期盼锦江法院和锦江法院上级法院解答,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法院已多次向您释明,虽然法院追回资金总额大于您的投资金额,因不能对集资参与人的项目进行区分,所涉集资参与人均应在执行到位款项中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故不能仅全部兑付给您。如您仍有疑问,可联系之前办件刑事法官或者拨打12368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