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寿安街道五会村4组村民,对于蒲江县发布的2023第9号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对这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几点疑问。
根据公告我组情况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前,我组总耕地面积(31.0392)公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人数(460)人
集体总征收农用地面积(0.3578)公顷
城镇安置人数4人
疑问如下
根据公告我组人均耕地面积应该是(0.06747652173913)公顷。计算方式:(总耕地面积)除(总人数)
根据人均耕地面积我组安置人数应该是5人。计算方式:(集体总征收农用地面积)除(人均耕地面积)
村委会告知我组村民我组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是1.28亩。
尊敬领导就这个情况能合理说明一下吗?
您好!根据您反应的情况寿安街道赓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是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站项目,经核查,现五会村4组由原五会村7组和原五会村9组合并调整,该项目只征收了原五会村7组集体土地,人均土地应为合队前的原五会村7组数据,而根据村民小组长、社员代表、村委干部及村委书记核实确认,原五会村7组人均土地面积为1.28亩,由此测算得出该组社保名额应为4个。
根据蒲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我组都是五会村4组,我们也不是在征地前才合组的。现在怎么还能算五会村7组。我们的身份证户口本上都是五会村4组了。你这样的回复你觉得说的过去吗?既然政府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我们老百姓就认可公告上面的数据,根据公告来计算我们的人均土地面积。希望领导能给出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