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拆迁安置补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拆迁安置补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6 15:27 已回复

请问领导,我和老婆都是二婚,我老婆的的户口是古柏二组,我的户籍和我儿子的户籍已经迁到我老婆户籍上几年了,听闻最新古柏拆迁,请问我是不是也享受响应的拆迁政策安置补偿,我小孩有没有拆迁安置补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7 13:30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沙河源街道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按照《〔2011〕18号金牛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1、金牛府发〔2006〕139号文(2006年11月23日)之前结婚已入户的配偶及结婚后随迁已入户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非农子女,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我区住房安置政策:(1)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2)入户时间在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下达之前;(3)他处无住房。2、在金牛府发〔2006〕139号文之后结婚的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我区住房安置政策:(1)征地农转非人员为初婚;(2)正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3)入户时间在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下达之前;(4)他处无住房。3、其余婚迁的配偶和随迁人员均不能享受我区住房安置政策。上述为我区现行住房安置政策。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02月07日上午10:35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城市与更新管理办公室:8311595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