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我和老婆都是二婚,我老婆的的户口是古柏二组,我的户籍和我儿子的户籍已经迁到我老婆户籍上几年了,听闻最新古柏拆迁,请问我是不是也享受响应的拆迁政策安置补偿,我小孩有没有拆迁安置补偿,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沙河源街道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按照《〔2011〕18号金牛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1、金牛府发〔2006〕139号文(2006年11月23日)之前结婚已入户的配偶及结婚后随迁已入户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非农子女,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我区住房安置政策:(1)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2)入户时间在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下达之前;(3)他处无住房。2、在金牛府发〔2006〕139号文之后结婚的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我区住房安置政策:(1)征地农转非人员为初婚;(2)正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3)入户时间在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下达之前;(4)他处无住房。3、其余婚迁的配偶和随迁人员均不能享受我区住房安置政策。上述为我区现行住房安置政策。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02月07日上午10:35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城市与更新管理办公室:8311595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