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钟滩村8组68号的村名。我不得已在这里向您提出我的诉求。事情的原委是我22号向部队申请回老家结婚,余31号完成婚礼。在30哈的晚上,我父亲的同事来家里吃酒席,把车停在隔壁邻居家里,在吃完酒席后,准备把车开走,被隔壁邻居强行拦车并收取1200元停车费,当时同事已报警,又因同事小孩肚子疼,需要去医院看病,不能等到警察来处理,家里里人不得已向邻居支付1200元停车费,并拍摄视频为证,等到酒席结束后再去镇上派出所处理。酒席结束后我在2月4日到镇派出所报案,我原本以为这种村霸和黑社会的行为,会得到公平的处理。可能是我在部队的时间太长,对外面的社会不懂,对法律的认知太浅薄,镇派出所对我的诉求意见是:“你既然支付了1200元的停车费,那你就是默认了他的种行为,我们只能批评教育他,不能对他做任何处理,至于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我们不能帮你追回”。我不知道这种解释是否合理,但到目前为止新店镇派出所没有任何回应。我只希望得到一个公平的处理方式,希望您看到这封信,能帮帮我。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万古镇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派出所和镇村干部协调,已返您还全部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