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目前是集体户口,已在温江购房,楼盘名:景瑞誉璟风华(永兴路666号),合同交房时间已过,但是开发商目前尚未交房,且不肯出具延期通知书也并未通过主管单位的验收,因此无法落户。且因名下有住房,也无法再给新生儿上集体户口。开发商承诺会尽快进行验收流程,因此咨询问题如下:
1、请问新生儿自出生后180天内必须上户吗?
2、请问“黑户”是指多少天内未进行户口登记?
3、因不确定房屋何时可以验收落户,所以若成为“黑户”,需如何处理?
4、能否请开发商出具延期证明,以便上街道集体户口?
盼复为谢!
来信人,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咨询新生儿入户问题。
二、处理情况
我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自述您和您配偶的户口在双流的公共集体户,在温江购买的商品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交房,现想将新生儿户口进行出生登记。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通﹝2019﹞36号),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或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另一方为市外户口)且双方在本市无住房的,新生婴儿应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顺序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任一方户口从集体户迁往家庭户时,子女户口一并迁移。
因您在温江购买的商品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交房,故需开发商出具延期交房的情况说明,在您和您配偶均在成都市无其他住房的情况下,将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您户口所在地公共集体户;若您和您配偶在成都市有其他住房,可将户口迁移到住房后,待您在温江的住房交房后,再按照全域迁移的方式将户口迁到温江。
三、与来信人联系情况
2024年2月6日14时34分,温江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若还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028—82740942(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咨询, 或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线上咨询、预审、预约、邮寄业务。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