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彭山区住建局02837613715来电,协调彭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保事宜,说承建单位为区住建局,项目为PPP项目,即政府采购服务,为什么政府采购服务,区主建局承建,ppp协议什么时候公示。说绿城小区距离污水处理厂1百零几米(具体不知道),达到了国家要求不得在100米范围内存在住宅的要求。这个是什么回答?环保问题,由住建局来汇报协调工作。对环保极度不重视,要问责,住建局、环保局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表现。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彭山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作了详细解释:1、现有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是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通过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等法定程序后投入运行的,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根据近期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厂界噪音检测显示,厂界噪音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我局也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对厂界噪音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厂界噪音严格控制在相关标准以内。3、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我局也将严格按照法定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合法合规进行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