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委书记马波 » 请正面回应人民诉求!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请正面回应人民诉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4 22:13 已回复

一事实
谢*君认购乐山市蓝城绿洲云著,支付2万,开发商未按照国家住建部要求将购房款直接进入监管账户
二五通桥区住建局两次回复
1定金无需直接进入监管账户
2定金必须直接进入监管账户
三诉求
提供自相矛盾情况说明
四备注
两次回复均为问政四川平台官方回复
人民投诉提供情况说明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6 09:52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发帖《请正面回应人民诉求!》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谢某某于2023年12月31日认购众恒蓝城绿洲云著项目11-12-06所支付2万的购房定金,未按规定直接进入监管账户的问题。
乐山晟庆骏宏置业有限公司按程序于2023年12月20日取得众恒蓝城绿洲云著(一期)项目预售许可证,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谢某某于2023年12月31日在项目售楼部签定《众恒蓝城绿洲云著住宅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并于12月31日当天缴纳购房定金贰万元整,该笔资金未存入指定监管账户,违反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第三条:“…购房人缴交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我局已对开发公司进行约谈,要求乐山市晟庆骏宏置业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开发公司已将谢某某缴纳的2万元定金全部存入指定监管账户。
二、关于您要求提供如下情况说明
替开发商掩盖违规事实情况说明,作为监管部门监管失职情况说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文件第七条“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健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按要求同步存入监管账户。”
三、关于您请求住建部门监督全额返还谢某某购房定金的问题。
谢某某缴纳定金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定金约定事项,谢某某请求退还定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非因法定情形定金不予退还。我局多次督促蓝城绿洲项目开发公司与谢某某进行协商和解,若调解无果,建议谢某某依法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