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住房未装未住,但是物业费却从来不少,用户在
却未享受物业服务的过程,其它地区也出台相关政策,未住的用户酌情少交,泸州是否也可以出台这样的政策呢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关于住房未装未住物业费可否酌情少交”的问题获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目前我区尚未出台相关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政策。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用是否可以酌情少交”的问题,你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非常感谢你提出的建议,后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你提出的建议,争取能够出台更多优惠政策。
如你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征中心物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830-3108016。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