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领导你好,我在成都武侯区有一套家带店商铺,目前出租给别人作商业经营使用。由于历史原因,该套商铺产权证中,既有商业性质、又有住宅性质,但实质只能作为商铺使用不,不具备住宅功能。希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精神,看怎么解决这套商铺的产权性质认定问题,因为它影响到我新购买房屋的套数认定从而严重影响到税率问题。不胜感激!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咨询的购房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及时为您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情况,已于 2024年2月7日与您联系,您对我们的回复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