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眉山市领导您好:
我是成都市一名普通市民,2017年我们用了全家几年的积蓄在仁寿县西南网贸港买了一间商铺,销售前商家承诺以每平米50-60元的租赁费整体出租,并签订了租赁合同,考虑到较高的租金回报,我们才用一家的积蓄买了这个商铺,谁知刚刚交房,商家就以没钱为由,与我们解除了租赁合同,致使我们到现在都没收到过租金,并且商铺没法出售(在一个商场里面,根本没法找到位置),也没法自己使用。目前商铺已经租赁给一家商场运营公司,生意比较好,但是我们的商铺都不知道找哪个要租金,血本无归,老百姓挣点钱不容易,希望领导们能帮忙解决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多次协调,均协调无果,建议信访人通过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