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遂宁市区有专门的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我可以走成都携带3箱(100发1箱的规格)和一些购买的礼花(非爆炸类并且低于30kg)烟花爆竹回遂宁春节自己燃放吗(并非为售卖)?因为看到私家车私自运输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同时又看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私家车搭载烟花爆竹的净重不得超过100公斤,若超过则属于违法行为。为了确保安全,不要大寨过多的烟花爆竹,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遵守发了和道德规范,远离任何违法行为。
所以非常的疑惑,特想咨询并了解,普通老百姓春节可以用自己的私家车携带少量的烟花爆竹回老家燃放吗?如若违法,我就不买了,如果可以携带,我就买一点带回老家春节期间燃放,
问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大保支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目前,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全市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本级行政区域全域禁止燃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您可在发现这类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