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柳州路一段下岗工人固定摊位,更改为商家临时摊位
首先感谢政府和城管部门出资出力岀人,用万分的精力来打造这个网红夜市,给广汉创造一条美丽的风景线表示感谢,让商家看见了更多的希望和商机在次表示非常感谢。但是关于摊位的事是一件让商家非常头疼的事…
1:要想在夜市租铺面做生意必须先租摊位,要不你的铺面等同一个死铺,连人都进不去怎么做生意,等同一个死胡同。
2:夜市摊位你们是为了扶持以前的下岗工人就业难的问题,但现在完全己经变了,现在的摊位99.9%都不是原摊主,你们是只要有证不管是不是原摊主(每月就收取60元的清洁费)但现在造成摊位大量高价转租或岀售岀来,甚至故意用伞架或雨鹏或车辆来阻挡商铺的一切行人,让商铺彻彻底底变成一个死铺,其行为及其恶劣,让商家铺面转让或打架斗殴的事情时有发生,现在的摊位少折几百,多折2000块钱一个月[流泪][流泪][流泪][流泪]试问一下,一个2.5米的路面,怎么比一套电梯公寓还要值钱呀?好比天价。
3:夜市有些摊主一个人就有好几个摊位,而且全在十字路口,是关系户还是另有隐情。而且还有其它人,这些人关系就当真这么好吗?
4:摊位证现在是摊主手上的王牌,生生世世,带带相传,不管怎样,哪怕是不在世的,或不符合条件的。
5:现在城管部门在暂缓夜市的摊位费,但在我们这就变成了这个月要提前一个月交清一年的摊位费(还暗示你不租谁谁谁就高价租给谁了)
7:希望政府和城管部门收回柳州路一段下岗工人固定摊位更改为商铺16:00一23:00临时摊位,我们也要生活呀!如果我们是自己生意不好造成铺面做不起走是我们商家自己没本事,但如果是被摊位挡死的那就是政府的错误决定造成商家的无可赖何。
9:现在政府花这么多精力来打造这个网红夜市个人介意可以做大做强一点,让更多人来夜市摆摊,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现在的夜市光华学校到佛山路,宏远小区到义乌小商品这两个路段的人烟一直就不是很乐观,为什么不想想怎样去改善这两个路段的人气呢,就像百货大楼的燃市一样,当初没有这个大胆的想法就没有现在这么高的人气,也许现在还是一个专门为大爷大妈跳广场舞的空地。
10:也许你们会有顾虑,以前的摊主怎么办,那两个路段的位置足足可以容纳他们(20年前原下岗工人摊主证又有好多)你们政府要拿出你们的气焰来,直接说是政府规划,扩大夜市的范围,让夜市人气底的位置也变得红红火火(我们也想成为第二个燃市)而不是让划分给你们的摊位变味型的让商铺必须租用,商家也要吃饭,商家也要生活呀,叫他们摊主先登记先得。
11:希望政府花这么多心血能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
在次感谢政府和宋局,以及对雒城商家的支持。[握手][握手][握手]
女士: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解释和答复:
一、针对问题1反映的铺面被堵的问题。柳州路-顺德路夜市摊区规划时,依据临街楼体、居民小区进出通道需求,在划定摊位时已预留好通道位置,满足行人通行要求。根据《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柳州路、顺德路夜市的管理规定》之规定“经营者在夜市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影响行人通行及消防安全;不得超越夜市区和摊位区摆摊设点;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我局已安排专人值守夜市,维护夜市经营秩序;同时,要求各商家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书,维持好门前环境卫生秩序。
二、针对问题2、3、4反映的摊主问题。经营者在夜市从事经营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柳州路、顺德路夜市的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经营户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夜市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吊销其摊位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每年年初,摊位证持有者本人需携带摊位证、身份证件到广汉市政务大厅缴费中心对夜市摊位证进行审核缴费,如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缴,必须现场连线视频核实身份,确保人证一致。同时,希望您能提供关于高价转租或出售摊位证的人员或摊位的具体违法线索,以便我局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针对问题5反映的摊位费问题。根据《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柳州路、顺德路夜市的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领取摊位证后,遵循先使用后缴费的原则,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每年年初(具体时间等待市综合执法局通知,并在工作日收取)。您可将相关证据或线索提交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属实的,将依法处理。
四、针对问题7反映的营业时间问题。根据《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柳州路、顺德路夜市的管理规定》第五条,临时夜市开市时间为每日15:30至23:30。经营摊主必须按规定时间出市、收市,特殊经营需延时的,不得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五、针对问题9、10提出的建议。我局采取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的原则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祝您阖家幸福、生活愉快!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