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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江南福地二期三期违法建筑何时能强制拆除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2 21:22 已回复

  关于向问政四川反应巴中市巴州区江南福地二期三期违法建筑的相关问题,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回复不满意,

  其原因如下:

(1)关于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所使用的单位名称回复是否存在问题,我记得不错应该是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2)此句内容是否属实“”前期我局执法人员会同物业工作人员已对江南福地2期、3期违建进行了现场停工,并向业主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江南福地2期12栋、6栋1单元违建业主对其违法建设进行了自行拆除,在后续督促整改过程中个别业主并未自行整改,执法人员多次会同西龛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联系其立即整改,但均以未在巴中理由推诿。

(3)关于巴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巴州区分局回复称“业主以未在巴中理由推诿”那我想请问之前在12345市长热线反映的问题你局回复称“已经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那么之前的整改通知书下发给谁的,同时违法搭建的业主并未自行整改。中的限期是多长时间,为什么长达8个月没有进行强行拆除,还是存在个别公职人员在干扰你们办案执法?

(4)在回复中并没有说出下一步的举措,和开展强行拆除的时间,难道怕人民群众监督您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

(5)现在年关将至违法搭建业主已经回家,那么下一步是否因该开展未自行整改的业主进行强制拆除举措?

(6)我想请问的是为什么两个回复时间不一致,系统回复时间是2024-01-19 14:50而巴州区执法局的回复时间是2024-01-18,难道问政四川有延迟?还是工作态度问题?

(7)回复的是否存在敷衍了事,并没有正面直接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3 17: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江南福地小区违法建设的问题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单位名称的问题:根据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的批复》(巴编发〔2022〕1号)。“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上级单位“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月18日更名为“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还未对下属分局进行更名。
二、关于回复内容是否属实的问题:我局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12日对江南福地2期12栋、2期6栋1单元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并保存相关拆除资料。欢迎您到我局西城大队现场查看相关资料。地址:南池北路148号。联系电话:0827-8608808。
三、关于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问题:在对江南福地发放整改通知书的过程中,我局联系业主要求其现场签收通知书,业主因未在巴中,同意由物业工作人员代签,由物业工作人员转达,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并以彩信的方式发送给业主。
四、关于拆除时间、是否强拆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每天不定时对江南福地2期、3期进行巡查,确保无新增违建,对于前期已有的违法建设未拆除的,我局执法人员抓住年关时节,增加巡查频次,但仍有业主未回家,导致拆除工作推进缓慢,对未自行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关于回复时间不一致的问题:2024年1月18日属我局签发日期。2024年1月19日是网上审核后通过的回复时间。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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