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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关于天府新区太平街道鹿林村宅基地申请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2 21:03 待解释

领导您好,我是天府新区太平街道鹿林村村民,现就家庭需求农村宅基地申请的问题向您咨询。
家中父母有两个女儿,我是家中长女,2010年婚后与父母分户后,与爱人育有两个子女,与父母妹妹一家七口一直居住在三房一卫的老房子里。随着孩子慢慢长大,老三房的家中实在是没有办法容纳这么多人。所以自五年前就一直想要申请宅基地作为一家四口的容身之所。
但年年问村里,年年得到的回复都是没有办法,不能申请。这里我就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为什么不能申请呢?我们一个家庭四口人,户口土地都在这里,应该是满足相关条件的吧?今年冬天有点冷,目前过年还需要带着孩子打地铺,实在是心里难受。希望领导能解答我心中的疑惑。谢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4 10:3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太平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6 13:5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太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您本人与父母、妹妹共计4人)于2007年取得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按照土地管理“一户一宅”要求和你社集体建设用地分布,不具备新申请宅基地条件。依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成管统筹发[2020]94号)文件精神,你户可申请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增加居住面积。建议您到鹿林村委会咨询办理,取得村组同意后,按程序报批。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5日与您联系。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2-17 21:08

您好,您的回复已收到。虽然清楚明白的理解到了文件精神,但是问题依旧存在。已跟村上沟通,得到的回复几乎相同。但是问题在,2007年,也就是17年前,当时我本人并未结婚分户,一户一宅文件精神自然清晰明了。但目前我已结婚分户十余年,大女儿也十多岁了,小儿子六岁,一层老宅虽然还存在,但毕竟是父母及未出嫁的妹妹在居住。我们一家四口仍然只能住在一个房间里。推倒重建的确是可行办法,但推倒的却相当于是另一户人的居所,妹妹认为已经分户这么多年,自然不能随意推倒她的居所。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不能推倒父母及妹妹的房子重建,那我们一家四口,就注定一辈子只能住在父母家那一间屋子么?我们明明就是一个户口本,四个人实实在在存在的家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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