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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安置房继承后进买卖的个人所得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2 17:16 已回复

  高新区龙祥佳苑购买了一套安置房,这套安置房的产权是继承所得,这套房子没有满五唯一,按理是需要收取差价的20%个人所得税,但是这套房子是是政府分配的拆迁房,这种原房子的原价值是如何计算,所得税的差价是按那种方式来计算,咨询了高新区税务局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盼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4 13:49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7 09:3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税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关于继承取得的房屋交易征税的政策已详细告知。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6日10时30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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