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购长兴金湖庭院房产,按合同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交付,开发商发函延期一个月交付业主表示理解,现在到了24年一月底仍旧未完成政府验收,未给出业主任何书面或者正面的交房答复。面对业主的交房需求,采取私下让客户签协议提前交房,未经过验收的房子我们怎么接,消防、人防、房屋质量出了问题谁负责?为了规避他们的违约金就能这样操作?而且违规交房都还有提前预交一年物业费的霸王条款,业主们无数次反映给相关部门都是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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